关于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工程(航站楼)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中交邮轮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了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工程(航站楼)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工程(航站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2月9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蒲蕴玉,13822280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