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院楼(原“炭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于2021年1月6日完成了住院楼(原“炭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
委托,现对住院楼(原“炭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谢少容
联系电话:13168691831
电子邮箱:871143754@qq.com
1-住院楼(原“炭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